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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圳市盐田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第一专题)》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发布时间:2021-0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对深圳市盐田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第一专题)进行了专项跟踪审计,本次审计内容为应对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审计了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5个部门。审计工作得到上述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审计过程中,审计组核查了上述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合同、会议纪要及电子数据。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科技创新局等5个部门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一)盐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投入及支出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盐田区共安排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资金18,928.24万,其中上级转移支付11,200.10万元(包括抗疫特别国债9,181万元),区财政安排7,728.14万元;支出共计18,460.17万元,其中设备和防控物资5,232.78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1,745.92万元,医疗救治541.27万元,重症病区、发热门诊改造等基建支出478.62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125万元,其他支出10,336.58万元(主要为复工复产、隔离点、安保人员等费用)。

  (二)盐田区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2020年2月7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共提出16条具体举措。2月13日,盐田区政府根据深圳市出台的16条惠企政策,印发实施《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盐府〔2020〕4号),提出了盐田区惠企15条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盐田区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共支出2,613.66万元,政府及国有企业物业减免租金3,813.45万元,惠及企业834家,惠及人数13,395人。

  (三)审计评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盐田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有力举措,积极发挥辖区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盐田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导致的生产经营困难。结合盐田区实际情况,盐田区政府及各部门先后出台了《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盐府〔2020〕4号)、《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深盐财〔2020〕11号)、《盐田区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工作指引》(深盐住〔2020〕5号)等一系列文件,并通过i深圳、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南方+”“在盐田”公众号等平台对盐田区疫情期间相关惠企政策进行宣传。针对企业无法及时知晓相关政策、不清楚申报手续的问题,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推出“盐田区应对疫情惠企政策服务”专题,设置了“惠企政策(政策通)”板块,其中特别对盐田区惠企十五条措施和申报指引进行一一对应,方便辖区企业快速了解,及时申报,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

  我局于2020年4月出具了《深圳市盐田区2019至2020审计年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跟踪审计阶段性报告)》(深盐审报〔2020〕5号),指出了应对新冠疫情防控资金方面存在采购管理还不够规范、未及时发放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的问题。

  本次审计也发现政策实施前资金需求调查不准确、部分项目支出率较低,未及时发放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财政补助,未督促引导企业规范申请适岗培训补贴等问题。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

  (一)政策实施前资金需求调查不准确,部分项目支出率较低。

  2020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共安排750.5万元(含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00万元),用于物资生产技改支持补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鼓励进口防疫物资等方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支出合计320.32万元,支出率42.68%。其中,物资生产技改支持补贴项目资金安排145万元,支出5万元,支出率3.45%;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安排187.5万元,支出40.31万元,支出率21.5%;鼓励业主减租补贴项目资金安排300万元,支出177.01万元,支出率59%;鼓励进口防疫物资项目资金安排20万元,支出为0。主要原因是部分政策前期调查不准确,补贴资金需求预计过高。

  2020年3月,区科技创新局发布了《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受理2020年盐田区资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研发攻关项目的通知》(深盐科〔2020〕9号),对获得广东省科技厅、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科创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研发或产业化立项的单位,按照项目获得上级资助的50%给予配套资助,每个项目配套资助不超过200万元,每个单位配套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科技创新局关于该项政策的支出为0。经了解,盐田区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深圳市发改委立项,市级拟资助金额为500万元,由于该项目尚未通过深圳市发改委验收,市级资助款未到账,区科技创新局无法对其进行配套资助。

  上述行为与《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提醒函》关于科学评估项目紧迫度、成熟度和统筹度,年内完成支出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规定不符。审计建议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合理预估资金需求,提高预算准确度,必要时修订相关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的作用。

  (二)未及时发放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财政补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住房建设局拨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财政补助692.27万元,其中4月份发放金额141.83万元,5-11月份发放金额550.44万元(其中5月份发放398.93万元,6月份发放128.20万元,7-11月份发放23.31万元),未能按照《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工作指引》(深建物管〔2020〕1号)要求的4月底完成发放。经了解,补贴发放须在“深圳市物业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上提交、审核完成,该系统3月底才初步投入试用,影响了补助的按时发放。

  上述情况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建物管〔2020〕1号)》第五条“区住房建设部门测算本区所需补助资金,按程序提出资金申请。区财政部门在第一时间将资金指标下达区住房建设部门。区住房建设部门于4月底前,按国库集中支付原则及时据实拨付”的规定不符。

  我局于2020年6月向区住房建设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盐田区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建议的函》,审计建议区住房建设局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企业补贴发放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审核发放企业范围、类别及补贴金额,确保发放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资金效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住房建设局已拨付完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财政补助692.27万元。

  (三)未督促引导企业规范申请适岗培训补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人力资源局共受理253家辖区企业适岗培训补贴申请,申请补贴资金1,604.29万元。已拨付147家企业1,371万元,涉及人员9,552人。

  审计发现部分企业申请适岗培训补贴不够规范,服务协议签订时间晚于培训结束时间。如:深圳东部华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介机构及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所属公司的三方服务协议签订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晚于培训结束时间2020年8月20日;深圳市东亚海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所属公司的三方服务协议签订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晚于培训结束时间2020年8月25日。

  审计建议区人力资源局加强引导企业规范申请适岗培训补贴,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申报指引、服务指导等各项工作,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资料审核和抽检核验,确保补贴发放有序和资金安全。

  三、其他予以关注的事项

  没有制定严密的补助面积标准。

  为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共渡难关,区住房建设局向辖区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发放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审计发现,因大部分老旧小区建设年代久远,没有测绘报告等佐证材料,“深圳市物业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物业面积与物业企业实际在管面积存在差异,为此,区住建局对发放补贴以企业申报面积、系统登记面积、佐证材料面积三者综合考虑,未按实际在管面积计量。为加强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审计建议区住房建设局应进一步摸清辖区各类住宅物业面积底数,为今后更加公平合理发放财政补贴提供精准的数据基础。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组织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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